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桂林市人民政府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于2015年6月发布我市选聘法律顾问公告,经过推荐和层层选拔,我所黄丽娟主任及其他14名在我市及广西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且热心社会公共事业的法律专家,被聘请为桂林市政府的法律顾问。
下图为黄丽娟主任参加会议及受聘仪式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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