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所人员离职的声明
尊敬的各位客户、合作伙伴:
本所有以下人员因个人原因转所和退出,并已与本所解除聘用关系。现将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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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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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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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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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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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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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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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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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03199310789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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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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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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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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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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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03201411817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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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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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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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里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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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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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03200610954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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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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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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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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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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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03202110299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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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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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人员自离职之日起,对外所进行的一切业务活动均与本所无任何关系,属于个人行为,我单位不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广西君健律师事务所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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